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发挥长三角地区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发挥长三角地区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近期重点工作举措(2024-2025年)
报告网所有政策法规是由用户上传分享,未经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