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精神,我局组织对2024年第4批石门县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9月13日至 2024 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审查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及时提供陈述材料或补充资料后,纳入下期审查。
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各县市区属企业需同时加盖建设局公章)报送市住建局行政审批办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