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醇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甲醇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22〕8 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榆林洪宇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总投资为18000万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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