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开展2023年 道路机动车生产一致性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贯彻新国标现场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预公告
各意向供应商: 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2〕3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等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道路机动车辆、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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