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岳池县汤汤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五馅包天目路店销售的油条;阆中市土锅鱼餐饮店的酸辣粉;彭岑岑销售的苕粉。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