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管理办,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理中心招商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慈溪市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4〕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市农业农村局所涉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制订《2024年慈溪市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本细则政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需按本细则明确的要求和程序,如实填写申报表(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列材料,向当地镇(街道)、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属地申报。申报政策的农业经营主体应当规范经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