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财外〔2024〕4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自贸试验区财政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湘自贸综〔2023〕1号)文件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三个片区管委会和片区所在市财政主管部门初审,省商务厅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复审,现将拟给予支持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请以本人真实姓名(包括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书面向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
省商务厅联系人:自贸区综合协调处,陈丽菲,联系电话:0731-85281221,通讯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邮编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