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疆战略,聚焦自治区“九大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发布生命健康领域、生态环保领域、煤炭煤电煤化工领域等三个领域2024年度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
1.申报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内容须在指南明确的范围内,以牵头单位整体申报方式提出项目的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方案,项目应下设课题。申报单位自拟项目及课题名称,下设课题不得超过5个,参与单位总数不得超过7家。要求课题之间紧密关联、研究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项目实施期为3—5年,每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