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衡阳市2024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衡人社发〔2024〕13号)精神,我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395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
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成功后,可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ios系统为“湖南智慧人社”)、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等渠道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线下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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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衡阳市2024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衡人社发〔2024〕13号)精神,我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395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
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成功后,可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ios系统为“湖南智慧人社”)、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等渠道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线下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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