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1号)、《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2023〕3号)、《云霄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农财〔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由乡镇推荐、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省级审定后成为储备项目,按照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建设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
经邀请省级专家及组织局相关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项目验收,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实,并对验收合格的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研究,确定云霄县林银海家庭农场等6家经营主体符合云霄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条件,安排补助资金106.301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云霄县2022年省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