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
2.补助对象:1.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对象为获证主体、县级农业农村所属单位。
2.新评定福建著名农业品牌奖励和宣传补助支持对象为新获得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的获牌主体。
1.文件依据: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9〕19号)。
2.补助对象:1.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对象为获证主体、县级农业农村所属单位。
2.新评定福建著名农业品牌奖励和宣传补助支持对象为新获得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的获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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