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文物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资源发〔2018〕98号)、《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3〕3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制定《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培育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培育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事项:《信宜市农文旅景区群众自营业态发展培育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示时间:共15天,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