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社会工作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团委,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人社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