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经营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中欧班列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函〔2024〕26号)有关要求,为规范茂名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2025年口岸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结合茂名市2025年口岸重点工作任务,我局编制了《茂名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5年省级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请于8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送我局(口岸管理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