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酒泉市节约用水管理,推动深度节水控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遏制地下水超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酒泉市水务局委托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起草了《酒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建议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至8月25日截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酒泉市水务局(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广场西路市直机关综合楼916室,邮政编码:73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150847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