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与评价
1、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7.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25万元。2、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3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补助50万元。3、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予一次性补助,经省级认定的补助40万元、国家级认定的补助60万元。4、运营评价补助标准:众创空间评价结果为良好A级的补助7.5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B级的补助5万元。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结果为良好A级的补助15万元;评价结果为良好B级的补助10万元。(政策来源:《汕头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
1、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7.5万元,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补助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