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关于印发汕尾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机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绿色建筑产业加快发展,根据《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建设、购买、运行绿色建筑或者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绿色化改造的项目,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一、企业在开展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由税务部门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汕尾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汕尾行业标签

ex***空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相关推荐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4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