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保供、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电力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抗牢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做好迎峰度夏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全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认真落实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涉网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机组非停、出力受阻情况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电力供需预警、电力设施保护、负荷侧管理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