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岸经营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3〕2号)有关要求,为规范茂名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事项的管理和使用,做好2024年口岸建设事项的申报工作,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结合茂名市2024年口岸重点工作任务,我局编制了《茂名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省级口岸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请在此指南发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送我局(口岸管理科)。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