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1号)规定,为确保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与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2-23331136来信地址:南开区咸阳路81号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经办指导科收附件:
1、项目名称:长春市2024年增发国债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第三方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