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社〔2023〕3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为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
泰人社〔2023〕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人〔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设一批2023年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原则上不超过10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