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专业化服务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2021年全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永明就《合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及依据?
答:《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后,为加强公交企业监督管理,我们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合交客管〔2017〕156号)。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公共交通得到快速发展,公交运营实现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然而,随着人们出行方式的多样化,市民对公共交通出行的需求升级,以及公交行业的发展变化,国家相应规定、标准规范也进行了修订,《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合交客管〔2017〕156号)中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故我们将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