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CR-2022-01019永政办发〔2022〕25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减少移动源排气污染,加强对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切实发挥好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作用。我省17.49万辆重型柴油车实现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量居全国首位。《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DB37/T 4505-2022)已于2022年6月16日正式实施,规范了车载排放远程监控联网,为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应用提供了标准支撑。在此背景下,起草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