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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和集贸市场主办者的一封信

各有关经营者、集贸市场主办者: 为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现就规范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生产、修理、销售和使用行为通知如下: 一、生产、修理、销售和使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各类市场主体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

各有关经营者、集贸市场主办者:

为加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现就规范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生产、修理、销售和使用行为通知如下:

一、生产、修理、销售和使用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各类市场主体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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