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根廷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通告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赞处,根据阿根廷经济生产部2006年5月30日339号决议,阿根廷已完成对原产于中国的30mm~120mm滚珠轴承产品的反倾销期中复审,并最终裁决继续实施2002年12月3日前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对此实行的进口最低限价措施,即最低到岸价为:17.66~49.97美元/公斤。有效期自2006年5月30日起为期5年。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滚珠轴承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 2006-06-19 14:55:02上传人:伊人**一方
-
Aa 小 中 大
滚珠轴承行业标签
报告网所有政策法规是由用户上传分享,未经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