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旅游发展,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淮府[2020]22号)文件精神,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19]33号)规定,市财政落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96万元,支持旅游强省“五个一批”精品打造、旅游宣传营销推广、乡村旅游及旅游产业扶贫及创建奖励等方面。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旅游发展,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淮府[2020]22号)文件精神,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淮府[2019]33号)规定,市财政落实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96万元,支持旅游强省“五个一批”精品打造、旅游宣传营销推广、乡村旅游及旅游产业扶贫及创建奖励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