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09-06-26
【实施日期】2009-0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8年11月10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二酸(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171200。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8号 发布己二酸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公告
- 2009-06-26 14:55:58上传人:En**陌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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