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商标于2012年5月22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按照《青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质监局〈关于实施青浦区提高产品质量打造产业品牌的意见的请示〉的通知》(青府发〔2004〕115号,见附件)文件精神,奖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商标于2012年5月22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