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
我委于4月19日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昆明市2017年一季度停减产企业电价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17〕82号),截止申报日期,我委收到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共47份。经相关单位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41户;不符合申报条件4户(已作退件处理),分别是西山区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高新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晋宁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天马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企业2户,分别是安宁市云南三明鑫疆磷业股份有限公司、宜良县昆明金莱福建材有限公司。
现将符合条件的41户企业电价补助申报核定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昆明市2017年一季度停减产企业电价补助申报情况汇总表》(各申报单位可在昆明市工信委网站上查阅),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请各县市区同步进行公示。申报企业如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市工信委要素保障处申诉。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市工信委联合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