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发改农经字〔2012〕254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部署,稳步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联合编制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
赣发改农经字〔2012〕254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战略部署,稳步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要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联合编制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协调部门加强衔接,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