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农发〔2014〕53号
关于对规模畜禽场深化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财政分局: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湖政办发[2014]64号),现将有关畜禽治理方案、标准及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全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作。
湖农发〔2014〕53号
关于对规模畜禽场深化治理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环保分局、国土分局、财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