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