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发〔2015〕3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6月11日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管理奖)评
兰农字[2015]34号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区农牧(业、水)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法制办、教育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