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7〕102号各设区市农业(农林)、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为加快我省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品牌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苹果、猕猴桃优秀品牌、优秀电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范围为陕西省境内苹果、猕猴桃生产、加工、经销企业(合作社、园区)。二、申报条件(一)优秀品牌评选具体要
陕农业办发〔2017〕10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林)、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
为加快我省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品牌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苹果、猕猴桃优秀品牌、优秀电商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