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我省养老服务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打通“堵点”,消除“痛点”。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个方面28条具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我省养老服务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打通“堵点”,消除“痛点”。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个方面28条具体政策措施,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
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省政府工作报告连年明确提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号文件和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民发〔2019〕88号文件为契机,本着立足长远、量力而行、突出特色的原则,聚焦短板弱项,细化实化举措,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