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部门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抓紧制定实施标准,严格界定主要范围,有效落实支出责任,着力强化能力保障,全面推进公开共享,切实强化责任担当。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中从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四个方面对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涉及广电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