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E4508002851003789001)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6451.9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桂平新材料产业园-木圭镇竹社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7274.24047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