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一期)已由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500241-04-01-26589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华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秀山县洪安边城4A级景区创建提升工程-边城记忆展示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一期)装修改造总面积约2391.67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3#楼基础装修工程、雕塑艺术工程、声光设备工程及安装工程(包含电气、消防、空调、智能化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