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还配套发布了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浏览发现,《征求意见稿》共十四条,其中较为重要的条款包括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全球范围内第一部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国家标准,是关于人工智能内容治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探索,对人工智能内容产业的有序发展和业务规则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也有助于人工智能良性生态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