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财政部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本报讯 (记者张芗逸)据财政部网站9月14日消息,为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以下简称《使用办法》)。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使用办法》共七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管理权限、基础管理、使用方式、使用收入、监督检查、附则等,统一细化管理要求,统一提高管理权限,统一规范管理流程,统一明确管理责任,为各管理主体履行职责、全面提升资产使用效能提供制度保障。

  据该负责人介绍,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坚持自用为主,物尽其用;二是是严格控制出租出借、对外投资;三是强化收入管理,确保规范有序。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对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难以共享共用的国有资产,经严格论证和集体决策,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出租出借,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中央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中央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投资新设或者新入股企业,确需新设或者新入股企业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财政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财政行业标签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4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