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9月9日,美国众议院以306票对81票通过了H.R.8333号法案,即《生物安全法案》。该法案拟限制美国政府提供的资金、贷款或补助被用于在履行政府资助的合同中使用被指定公司提供的某些生物技术设备或服务。尽管有此限制性条款,该法案也包括了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允许被指定的公司继续为其客户履行由美国政府资助的合同直至2032年。
该法案仍需经过参议院表决通过,并将参、众院两院通过的版本协调一致,才会递交给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美国民主党众议员吉姆·麦戈文此前公开表示,他将投票反对该立法对中国药明生物、华大基因和其他生物科技公司的限制,并称“这是一项糟糕的法案”。众议院民主党领袖哈基姆·杰弗里斯也投了反对票。而参议院正由民主党把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