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0日讯(记者林坚)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其风险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财联社记者获悉,中证协近期围绕券商全面风险管理正围绕文件向行业征求意见,一个是修订过后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一个是全新起草制定的《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旨在进一步完善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自律规则体系。
两份文件新内容甚多,记者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规范》修订稿共9章66条,细化了券商风险偏好及指标体系,强化了子公司和境外子公司风险管理,新增三项专章描述;《指引》共46条,强调建立健全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和数据管理体系,两个文件合计112条内容。具体来看:
1.券商应当将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风险对券商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构成重大影响的金融类子公司,以及公司根据子公司业务风险情况认为需要纳入的其他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