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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机构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业内:消费者投保时应多关注保险合同中的责任、期限、费率等细节

  9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分局发布4张罚单,华夏人寿北京电销中心、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具体来看,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款人民币21万元;时任富德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贾书魁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华夏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因存在欺骗投保人、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被处罚5万元;时任华夏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负责人王永被处罚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欺骗投保人并非个案,这一现象常发生于人身险、财产险及保险中介公司。作为消费者,该如何避免被代理人或者电销人员欺骗呢?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可通过了解代理人销售资质、从业经验、客户评价或业绩等情况,辨别代理人的专业程度;另一方面,在投保时重点关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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