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9月9日消息,近日,针对部分企业在选聘IPO审计服务机构时要求对方“承诺未来不会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一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发文称,会计师事务所未来是否被暂停有关业务资格属于无法预见的事项,在业务约定书中增加上述承诺超出了会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
9月9日,有律师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中注协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关注“承诺不被暂停证券业务”的风险具有客观合理性。发行人与会计所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双方认可的违约责任,若因会计所单方面过失导致被暂停资格,最终影响发行人的上市进程,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或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应进行额外承诺。
企业招标会计所条件“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