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9日消息,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二、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24〕10号)和《郑州住房公积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郑公积金〔2024〕28号),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