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8日讯,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财联社9月8日讯,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原文: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商务、卫生健康、人类遗传资源、药品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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