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从预算制度、税收与制度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这为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和行动指南。
第一,为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在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奠定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制度基础和实践基础。
然而,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决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改革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