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笔者在本栏中指出,“信息披露不是简单地挂在网上,而是应该配套有效的从业者教育和投资者教育。”9月1日,证监会即公告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投资者教育在投资者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将加强维权宣传,提升投资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只有这样,投资者教育才能够保障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进而保护投资者,树立市场信心。
笔者相信,监管部门具有大智慧,正在下一盘大棋,各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
对于旨在获取传统价值判断基础的财务信息,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有个著名的题词——“不做假账”。笔者在过去的两年中,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新开设了《信息披露及其治理》交叉创新课程,把信息披露的内涵拓展到创新信息与科技信息,交易信息以及社交媒体披露的各种利益相关信息,同时还关注到了信息披露的权利与边界,涉及经济、金融、管理、法律、社会、政治、心理、媒体、文化以及科学等领域。笔者发现,信息披露专业如果也要题词的话,就应该是“说话算数”。信息披露的前后,也存在类似会计报表中的勾稽关系。在信息披露的阳光下,虽然任何伎俩和谎言最终都会像匹诺曹的鼻子那样变得特别长,但要真正揭露真相,还是需要在专业和经验的基础上抽丝剥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