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记者从当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实施方案》立足上海市实际,按照“增规模、提标准、扩范围、优流程”的总体思路,重点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等。
其中提出,加大汽车产品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汽车报废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由7000元提高至1.5万元。另一方面,提高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5万元、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