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总体按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已经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报废更新及购置新能源或国六标准货车的补贴政策:新能源重卡可获得最高14万元的补贴(含报废补贴4.5万元及新购补贴9.5万元),国六重卡最高可享11万元补贴(含报废补贴4.5万元及新购补贴6.5万元)。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